20日起,青海班玛县人民路道路两侧各类机动车禁止停放

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,我县区道路正在施划交通标线,为满足施划需要,在下列路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,特发公告如下:
一、机动车禁停的时间
禁停时间: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12月28日
二、机动车禁停区域与节点
班玛县人民路(以班玛县交警大队(诺尔钦巷)-至-元帅广场)整条路段为节点,严禁停放各类车辆。
三、禁停要求
1、上述路段机动车道东、西两侧禁止停放各类车辆.
2、交警大队对禁停路段内停放的各类车辆进行拖移
违反本所有机动车禁停通告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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